胚胎可不可以訂造?

女性卵巢功能會隨著年紀上升而下降,男士的精子質素亦會下降,惟都市男女愈來愈傾向遲婚,以致生育問題也愈來愈多,平均每7對夫婦便有一對面對生育困難。發展神速的輔助生育科技,為不育者帶來希望,但也衍生不少倫理道德問題。

胚胎可捐贈 買賣有爭議
在輔助生育的過程中,精子和卵子在體外結合並培育而成為胚胎,而療程完成後剩餘的胚胎,一般會根據夫婦的意願作處理,包括雪藏備用、捐贈與其他不育的夫婦,又或是用作胚胎研究或銷毁。胚胎捐贈是賦予一些患有嚴重不育疾病的夫婦獲得生育機會。2010年美國全年的胚胎捐贈個案在1000宗以下,在香港更是寥寥可數。

商營的精子、卵子銀行已經十分普遍,通過指定精子和卵子採購、結合而形成胚胎用作移植,似乎是理所當然的發展。事實上,在美國除了路易斯安那州和佛羅里達州以外的州份,訂做胚胎作人工受孕都是合法的。美國生殖醫學學會曾表明反對胚胎作販賣用途,但容許徵收胚胎冷藏、解凍、捐贈者化驗和統籌的手續費。

《新英格蘭醫學雜誌》在2013年6月27日刊出一個發人深省的題目:既然胚胎捐贈是常規的輔助生育治療方式之一,訂做胚胎又會否成為新風氣呢? 文章便從三方面探討這問題。

倫理問題多多
訂造胚胎衍生很多倫理問題。若胚胎可以訂做和售賣,似乎與販賣兒童無分別,上述文獻作者認為販賣兒童是對兒童福利直接構成傷害,製造胚胎則只是決定兒童的出生與否。

而且同一個精子或卵子捐贈者產生的胚胎,或有機會引起亂倫的風險。不過,根據香港人類生殖科技條例,同一對夫婦的捐贈胚胎不能產生超過3個活產個案,藉以減低亂倫的風險。

另外,訂做胚胎給予準父母對孩子的特徵有更多選擇權,可孕育所謂的「超級孩子」。但這個問題同時也出現在精子或卵子的捐贈選擇。還有極具爭議性的人造胚胎幹細胞研究,基本原理是採用去核的捐贈卵子,加上自體細胞核轉移,而產生複製胚胎用以幹細胞研究或治療。

胚胎或淪為商品
若從經濟角度看,牟利的訂造胚胎剝削貧窮不育夫婦的生育選擇,同時亦將輔助生育商品化。但儘管精子和卵子捐贈是慷慨的表現,外國負責儲藏精子或卵子的銀行卻是牟利的商營機構。本地的精子銀行原由非牟利的家計會負責,種種原因令其於2008年停運,有需要的病者很多時要上網向外國的精子銀行訂購。

相信大部分人都會同意輔助生育不應該淪為商品化。然而,公營服務的輪候時間很長,私營服務的收費動輒十萬元以上,要將輔助生育和金錢分割是不可能。

港法律禁胚胎商用
從法律層面而言,捐贈精子、卵子和胚胎都有法例監管,包括擁有、處置、將來孩子的監護、繼承權、受贈者感染傳染病的風險、懷孕所引致的併發症和孩子患上遺傳疾病等等法律責任都有詳細的列明。但訂做產生的胚胎,未移植前似乎就只有「製造」它的醫療機構需要負責。

根據香港人類生殖科技條例,於2001年成立的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負責監管香港所有和輔助生育有關的事宜。該局推出的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明確規定只可為已婚人士儲存配子、胚胎及提供生殖科技療程,並禁止精子、卵子、胚胎的商業交易。特殊例子如單身的患癌病者,可在療程前預先儲存配子,留待康復以後生育之用。

在香港,訂做胚胎作人工受孕是否可行呢?現實是,本地暫時沒有精子或卵子銀行;而將精子和卵子結合成為胚胎已採用生殖科技,故只適用於已婚人士。外國胚胎要入口本地則必須符合輸出國的衞生及生殖科技條例,以及遵守本地法例和生殖科技條例的要求。

何崑崙
泌尿科專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