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用胃藥累死人

胃癌是一種病徵不明顯但惡化速度快的癌症,死亡率高達七成,是本港第四號癌症殺手,每年有七百人因此死亡。有些胃痛病人自行購買強力胃藥服用,令症狀隱藏,導致延誤發現胃痛其實是胃癌引起,錯過治療的黃金時間。
胃癌的症狀主要是胃氣脹、噁心、食欲不振、體重減輕及上腹疼痛,並不明顯,與很多消化問題及胃病很相似,容易為人忽略,以致九成癌症病人在確診時已屆第二或第三期。
濫用藥物延誤診治
正因為病徵與胃病很近似,有些病人就自己做醫生,診斷自己是胃不適,更自行到藥物購買一些須醫生處方的強效胃藥。幾個月後終因難抵不適求醫,胃癌已經去到第二、三期。
強效胃藥確實可以控制胃癌部分初期病徵,例如減少腫瘤潰瘍處出血和滯脹感,但此舉只是令病徵隱藏,病因──胃癌──仍然存在,故只要一停藥病徵便會再次出現。
事實上,胃癌若不盡快治療,病情可迅速惡化,病人可能在六至九個月內死亡,所以市民不應忽略輕微的胃病徵狀,如果症狀持續,服藥兩星期都仍未改善,便要求醫找出病因。
初期胃癌可以透過無創內視鏡切除腫瘤,但若胃癌已屆第二、三期,為避免癌細胞擴散至其他器官,則要開刀做手術,並配合化療或電療,以進一步消滅體內的癌細胞。
李大任
外科專科醫生